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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1 09:45 点击次数:182

中国民众对美国认知偏差巨大,万斯所指乡下人非盎格鲁撒克逊血统

别再搞混了!万斯嘴里的“乡下人”,跟你想象中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精英完全不一样!

以前一说起美国白人,总觉得他们都是一根绳上的人似的,没啥差别。

要么就是电影里面打扮得西装革履、住着大别墅的华尔街精英啊。

要不就是农场里戴着草帽、开着皮卡车的普通人,反正都算作“美国白人”那一类就行了。

直到前段时间把万斯的《乡下人的悲歌》读完,再去查了一些资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

其实,美国白人之间的差异,比咱们想象的还要大不少,特别是那位万斯一直强调的“乡下人”这个群体。

跟那些被吹捧成“美国精神象征”的盎格鲁撒克逊后裔比起来,

两拨人完全不搭边,甚至在历史上还算是“死对头”。

不少人都知道,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经常被说成是“美国精神的源头”,他们讲究理智、自我约束,也特别重视学习,后来成了美国精英阶层的代表,像过去的总统、华尔街的大佬,很多都跟这个群体有关联。

不过,万斯在书里可是写得挺明白:“我是白人,但我从不觉得自己和东北部那些信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是一个对的,我就是苏格兰裔爱尔兰人后代中没上过大学的白人工人阶级。”

这话里头可有不少东西,我们得先弄明白“苏格兰裔爱尔兰人”到底是个啥背景。

他们可不是“地地道道的苏格兰人”,实际上是17到18世纪期间在英国过得特别憋屈的一帮子人。这当中一部分是从苏格兰迁到爱尔兰的移民,另一部分则是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边境地区的居民。

那会儿英国边境局势特别乱,天天打仗是家常便饭,房子被烧、东西被抢也是常有的事儿,政府根本管不了,老百姓只能靠打打杀杀过日子。

长此以往,这帮人就养成了个习惯,不信法律,不信官府,遇上点事儿就自己动手打架,或者叫上家族亲戚一块“火拼”。更糟糕的是,他们还没赶上苏格兰那“好日子”的到来。

1745年那会儿,苏格兰高地人反抗英国败了事,之后英国开始推动苏格兰“文明进程”。没过几年,苏格兰就涌现出一大批牛人,比如写《国富论》的亚当·斯密、哲学家休谟,还有发明蒸汽机的瓦特。一下子从“边缘地区”变成了欧洲的文化和科技重镇。

不过啊,苏格兰后裔的爱尔兰人早早就搬到爱尔兰去了,根本没赶上这波“文明红利”的列车,反倒在爱尔兰跟当地人闹得不可开交,打得酣畅淋漓,那“野蛮劲”不仅没有减退,反而更狠了些。后来这帮人跑到美利坚,也没挑好地方,偏偏选了和家乡边境差不多的阿巴拉契亚山区。

那片地方当时就是偏远贫困的山区,没有多少耕地,也没有工业基础,大家只能靠打短工、做佃农过日子,有的去挖煤,有的在工厂里当苦力,收入少得可怜,还经常被美国东部的精英们瞧不起,骂他们是“乡巴佬”“白色垃圾”。

而且,这贫困一代传一代,爷爷做佃农,爸爸在煤矿干活,到了儿子那辈,能不能找到好点的工作还不好说,只能靠打零工混口饭。

可是,他们和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人,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小。

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人,挺讲究“禁欲”的,觉得喝酒、偷懒这些东西不好,还特别重视孩子的教育,无论家里有多么拮据,也一定要让孩子上大学;反倒是苏格兰和爱尔兰后裔,很多人觉得“上学没啥用”,还瞧不起那些喜欢读书的人,觉得“正经人谁整天抱着书本。”

有个挺有趣的地方,万斯在书里提到一个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大家都觉得靠政府救济生活的多半是黑人,其实他小时候邻居里也有不少白人,是“福利女王”,根本不工作,天天等着政府发钱,还有的甚至偷偷领两份。

这跟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人“靠自己拼搏”的理念不一样,他们觉得“领福利挺丢人”的,反而一些“乡下人”觉得“这是政府应该给的待遇”,甚至还觉得领得少点会吃亏。

以前我们总说“美国白人团结”,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人一直把自己当作“正宗的美国人”,瞧不起苏格兰裔和爱尔兰人的后代,觉得他们“没文化、很野蛮”。

而爱尔兰裔也对盎格鲁撒克逊后代心存怨恨,觉得这些所谓的“精英”掌控着政府和银行,把所有好处都霸占了,自己一辈子都过得穷困,都是因为这些“深层政府”搞鬼。

你瞅瞅,现在美国的明星和富豪里头,像泰勒·斯威夫特、比尔·盖茨,再加上以前的希拉里,虽然不是纯粹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但都带点英格兰的血统。这些人跟万斯嘴里的“乡下人”,生活圈和价值观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说他们“两个世界”的差距,也不为过。

可能有人会问,咋这些“乡下人”后来变成共和党的铁杆支持者呢?这事儿还得从历史说起。

在19世纪的时候,这些南方的白人其实是民主党的“死忠粉”,因为当时的民主党支持奴隶制,也偏向保护农业,跟他们靠种植园和农场谋生的生活方式很合拍;而那会儿的共和党,主要的支持者是盎格鲁撒克逊裔,推崇工业化、主张废除奴隶制度,跟民主党正好是对立面。

到了1960年代,民主党总统林登·约翰逊推动民权运动,支持黑人争取平等权益,结果南方白人不满意了,他们觉得民主党变了味,忘了自己过去的关系,便纷纷转投共和党。再到里根上台,那会儿他把这些来自农村的老乡和传统共和党的支持者联合起来,打造出了一股新的联盟。

时间久了,那些传统的共和党支持者又觉得这些“乡巴佬”的极端观点实在受不了,比如反对堕胎、不相信全球变暖啥的,他们就又纷纷转向了民主党。

如今状况是,民主党变成了“精英派”,轮到广大的大学生、城里白领站出来支持他们;而共和党则变成了“民间力量”,主要还是那些“乡巴佬”,甚至WASP的后裔如今也越来越倾向于支持民主党。

万斯的经历,其实也算得上这些“乡下人”的一个缩影。他是在俄亥俄州的“铁锈地带”长大的,小时候父母离异,妈妈还吸毒,说到底,全靠外公外婆一手带大。

外婆对他格外严格,一看到他跟朋友乱搞事,抽大麻,立马要他与那些人划清界限,还劝他说“想有出息,就得离开这个穷地方”。

后来,万斯加入海军陆战队,退役后一边干两份工作一边上大学,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终究考上了耶鲁法学院,算是摆脱了“贫困圈”。

他写《乡下人的悲歌》,其实就是想告诉大家:这些“乡下人”的贫穷,不只是缺机会,还因为脑子里的观念没跟上。

他们常说“体力劳动光荣,念大学没用”,结果制造业往外迁,工厂岗位没了,只能待在家里没事干;还有人觉得“政府福利是理所当然的”,不愿意靠自己努力,最后就越过越穷,日子难过。

万斯还提到,他小时候见过不少邻居,明明挺有劲儿,但每天就在家喝酒、打牌,一领完救济金就跑去买烟,从来没打算过找份正经的工作。

如今不少人觉得,这些“乡下人”的贫穷是全球化把工厂都搬到国外去了的缘故,可万斯可不这么认为。他说,二战期间,美国生产了全球70%到80%的工业产品,那会儿这些“乡下人”靠工厂的工作赚了不少钱,还享受着罗斯福新政带来的福利,日子过得挺舒坦的。

这种好日子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靠运气来得,靠自己本事没能赚到钱。那些人既没在这个时候学点新技能,也没让孩子好好上学,等到全球化一到,工厂都搬走了,日子自然又回到了以前那贫苦的模样。

说直白点,50、60年代那会儿,一个蓝领工人能养活全家,还能买两辆车,实际上只是特殊时期的“偶然”,根本算不上平常。

咱们中国人容易误会美国白人,主要是因为看事情太片面,总觉得“白人都差不多”。

其实,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各个族群之间的差异挺大的。比如说那些“乡下人”和盎格鲁撒克逊裔,虽然都算白人,但他们的历史背景、文化习惯,甚至生活方式都不一样,政治立场上也经常是对着干。

万斯在书中曾经说过一句话,写得特别到位:“美国不是一个只发出一种声音的国家,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故事,不能用一个标签把所有人都罩在一起。”

确实,咱们观察美国时,不能单纯把“白人”当成一个整体,要多考虑他们背后的族群不同、历史积怨,这样才能真正理解美国社会的复杂性,也不会再犯“把万斯口中的乡下人,当作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的错误。

归根到底,不管是美国还是别的国家,每个群体的出路,其实都和自己作出的选择以及思想观念密不可分。

那些总抱怨“运不好”的人,也许可以向万斯学一学,要是总是怪别人,怪环境,不如先调整一下自己的想法,用自己的努力争取更好的生活;这样才是真正走出贫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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